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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/11/6

殇.

我之所以伤害那些所谓爱我的人.
不是我不懂得珍惜.
只是他们并非真的爱我..
走吧.走了就永远别再回头了.
只是在你们离开之前能否认真地听我说一遍
——对不起
 
我打扮,我装饰,纯粹是为了自我欣赏,不为取悦任何人.
我不需要任何人的爱.自己爱自己就足够..
 
我是一个坏女人?可以这么说吧..但是我很清楚自己的本性是善良的.我有时候很傻.总是愿意去相信别人对于我的好..都是无私的.总是愿意去相信人性本善..当我一次次的看到人们撕下虚伪的面具时是如此的丑陋,凶残..我是真的害怕.我不想一次次从梦中惊醒..不想再看到别人对我阴笑..毛骨悚然..人真的比鬼还要可怕.
 
 
熟悉的音乐又让我浮想联翩..怀念一些文字
 
盛夏的失踪日记(之二)--相见不如怀念

 那一夜,我很失态,醉得一败涂地。我走在倾盆大雨的街道上,再也分不清脸上的究竟是雨水还是泪水。我渴望能怀着最初的情怀,并以胜利的姿势,再一次将你拥入我的怀抱。在下着冷雨的夜里,我仿佛已慢慢地开始清醒,轻轻拭擦脸上的液体,脑海里浮现着你那逐渐清晰的面孔,不愿再把你忘记……                   

 
   ------题记


在这样的城市里,我无法呼吸。

因为一切的一切,都是身不由已。

2003.6.25

  今天,我和杰结婚了.


  一场商场上的政治联姻”.一个我仅仅见过三次面的男人.


  当我意识到自己将嫁给这个男人的时候,我已经知道,这注定了是一场没有结果的爱情悲剧……




2004.6.25


  今天,是我们结婚一周年纪念日,他却离开了我们的家,一走就是那么的3天,也没有去上班,手机也关机了。我找不到他。于是我来到他常去的那个酒吧,知觉告诉我,他就在这里。果然,他在这里,但我看呆了,他怀里搂着一个性感妖艳的女人。我没有说什么,只是很失望。我拿起一杯白开水向他淋去,就掉头而走。他也没有追来。那一夜,我离开了那个家。我换掉所有能联系到我的东西。我忘了告诉大家,杰能追求他的完美,我也有自己的特点,就是我的生命容不下半点的背叛,可能是从小就看爸爸是如何背叛***,心理有点偏激了。但我没有后悔,我离开他,他不再是我一个人的了。我不习惯同时和别人分享同一个男人。这个城市到处流行着破碎的恋情。其中也包括我们,我们也没能幸运地逃脱这流行。我拖着疲累的身躯离开那个带着假面的男人。或者这是正确的选择吧。


在这样的城市里,我无法呼吸。

因为习惯暧昧的夜生活。



2005.5.21

 


  仿佛早已习惯纸醉金迷,灯红酒绿的夜生活。只有在充满暧昧的夜里,我才能轻松地卸下白天的虚伪与伪装,才有足够的勇气让真实的自己裸露在这朦胧的夜里,释放出原本就属于我的野性。周末的酒吧,人来人往,形形式式的男男女女停滞在这样的夜中央,仿佛来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没能幸运地逃脱寂寞所赋予的影子,其中包括象我这样的一个女子。每当夜幕降临,我总会准时地出现在这酒吧里。有时候是孤身一人,有时候是和刚认识不到24小时的陌生男子。或者在别人的眼里,我是多么不自爱的一个女人,可又有谁知道,那仅仅是因为寂寞呢?即使每天围在我身边的都是不同的男人,但爱情这个词,已经离我很远很远.

  今夜,酒吧,我孤身一人,在香烟和酒精的麻醉下,我开始摘下那冷漠的面具,脸上换上一丝的笑容,因为我看到了有几个人躲在黑暗的角落,低声地在交易着,我知道他们手上的东西,正是我渴望的。我向他们走去,但被一个男人拦住了。他用严肃的语气喝住我,不让我过去。我望了望面前的这个男人,很年轻,很帅,一张似曾相识的面孔,顿时,脑海里似乎闪过了他的面孔,但我没有心情再去思考,不理会他,径直往前走,身后传来那么一句:“我们认识”,我停下脚步,回过头去,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那俊俏的面孔,那一刻,不得不承认,我是个好色的女人。 原来,面前这个男人是锋,比我低三届的校友,那时的他是出了名的校草,现在的他在他爸创办的一家公司里上班。自从毕业后,我们一直没联系,如今却能在这一种情况下相遇,或者也算是一种缘分吧,但在酒吧里认识的男人,即使曾经和是我校友,我同样也不信任他。 


 在这样的城市里,我无法呼吸。 


 因为没有信任。


     我们聊了很久,直到酒吧散场,他就主动要求送我回家。黑色的奔驰,非常显赫,看来他真的是个很有实力的人。坐在奔驰里面,透过车窗,我似乎看到了那学生年代的快乐,我已经在车里睡熟。第一次敢在认识不到24小时的陌生男子面前睡熟,这证明了什么呢?没有戒心?还是有那么一点的信任?这些都交给时间去回答吧。第二天中午,当我醒来的时候,看到床头上的照片,才知道我在他家,而且还睡在他的床上,突然神经紧张起来,慌忙地检查了自己的身体,幸好,没有事发生,看来锋不仅去个帅哥,而且还是个正直的好男人。我在为自己的肮脏思想感到羞愧,脸红了,心跳也加速了,这莫名的跳动,是为什么呢?是爱情来了吗?这一切似乎已经在冥冥中已经安排好了的。只是,一个曾经被爱情背叛过的女人,一个比我小三岁的富有的帅哥,会有爱情发生么?或许我不应该想那么多.

  锋的家很宽阔,很干净,还有请了一个保姆。保姆告诉我,锋已经去上班了。我清洗打扮好后,离开了锋的家,在离开之前,我把自己的手机号码写在一张纸上面,放在锋的床头上,心里这样告诉自己:不是为了能再见他,是为了感谢他。有人说,女人在事实面前,就是这样的喜欢自欺。说的就是我这类的女人吗?  


在这样的城市里,我无法呼吸。 

因为无法抗拒男人对我的好。


  果然,不出我意料,锋打来电话了。约好在某间咖啡馆见面。我早早地来到这咖啡馆,这里的布置很有诗意,室内满是一簇簇的红玫瑰,娇艳欲滴,浪漫而不泛情调。那音响里还播着柔情的情歌,叫上一杯cappuccino,静下心来享受着情歌和cappuccino所带来的惬意惟美和回味无穷。在这样的环境下谈情说爱,我能不被征服吗?    


      望着周围成双成对的情侣,心里似乎很不是滋味,我是否寂寞得太久了?这刻的我,很想找个人来恋爱,因为我真的寂寞了。娴熟地点起一根卡碧,悠闲地抽起来,心理幻想着能与自己的爱人在这里谈谈情,说说爱。可马上,我就阻止了自己这样的念头,我知道爱情在这样的城市里,已经成为了一种奢侈品,爱情就如同我手里的烟一般短暂。捏灭手中那根细长的半只烟,只因我想让未来的爱情在这里刻下永恒。  


      锋终于出现了,一身纯白的运动服,微笑地朝我走来,他看起来很英俊斯文,象一个白马王子似的,然后很有绅士风度地问我他可以坐下吗,当然坐在他对面的我,也不失礼,虽然素面朝天,但依然能很自然地散发出成熟的女人味,我很美,美得让他一直就那么注视着我。我就是这样的自信,也是那样的诚实。锋为我点了一瓶红酒。又为我点了个牛扒。他表现得很绅士,在暗灯下的锋,可以这样来形容:漂亮的轮廓,含笑的面孔,暧昧的语言。他晃了晃杯里的红酒,然后温柔地看着我,我显得有点不自然了。放下手里的餐具,问他为何一直这样看着我。他好久才回答---你能留在我身边吗,我想照顾你。  


      我的脸象被什么东西抓了一下,火辣辣的。一个24岁的男人对一个27岁的女人说想要照顾她,我突然觉悟,原来爱情在这一刻已经降临了。音乐在空气中缓缓的流动,气氛因面前这个男人变得十分尴尬。我想说些什么,但嗓子却被塞得死死的,一个字也没发说出来,只好用力地点了点头,去表达我的愿意。



 在这样的城市里,我无法呼吸。

 因为我轻易相信了他的说话。



      锋追求完美。他说过,因为我在他眼中是一个很完美的女人,所以他才追求我的。我没有把他这句话放在心里,如果当初,我能体会到他这话的含义,我就不会再次让悲剧发生。他很懂得照顾我,每天都买很多东西给我,将我打扮得更加妖艳动人。我认为这一切都是出于他对我的爱。可惜都后来,我才发现,原来是我想得太天真了。他知道怎样令一个女人快乐,也知道怎样去拥有一个女人的快乐。


    为了他,我辞职了。我想一心一意去改变我们的现状,我甚至想与他一起白发到老。我开始渴望他能给我一个家了,我开始觉得自己不再年轻,我想拥有我们自己的宝宝。这些都只能是我的空想罢了,因为他从来没有说过要给我名分,虽然我已经不再相信名分这个东西.
  

     我们经常是出双入对,形不离影的。我就象一个得宠的妃子一样,被捧在手心里,不让我受一点的伤害和委屈。在他的爱里,在他的怀抱里,我沉睡了,失迷了清醒的头脑,丢失了从前的那些不信任。自从有了我的之后,锋便很少回公司了,不久他爸爸就打电话给我了,叫我劝他回公司去上班。 


   我知道这样下去,不好。所以我劝锋去上班了。我知道我不应该劝他的,但我实在不忍心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为了我,而放弃他的事业。谁知道,上天总是喜欢那样的抓弄我,我在劝完他之后,他突然性情大变,对我满口脏话的。我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,也不知道,他为什么会突然变成那样。



  一切还是这样的平淡,除了性之外还是性。一次,我拒绝了他。那一夜,我们又开始冷战了。他离开我们的这个家了,和当年杰走的时候一模一样……




2006.7.21

    冬去春来.然后又是一季盛夏.

日历每天在翻开新的一页,一尘不变的,是我.仍然是那个没有爱情的孤独的女人. 只是我又回到了杰的身边.商场上的政治联姻”,我和杰始终逃不过家族势力的压迫.每天跟行尸走肉一般,流连于一场场的酒会,舞会.人前,我和杰是还是一对恩爱的好夫妻,人后,或许只有我们自己才明白什么叫同床异梦,破镜难重圆.因为,我们没有再同床,甚至,我和杰之间,其实从来没有过镜子”,所以也谈不上破镜重圆吧.

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,我又会想起锋.每次,我不敢多想,爱情的那杯酒,就让他存在我记忆的最深处.

半年后,同一个酒吧。我本来不想再一次踏足这个鬼地方的,可在好友的再三请求下,我没有抗拒了,我相信自己应该不会再一次遇见那个叫锋的男人的,那个真正让我爱过的男人,可惜偏偏让我遇上。他一点也没有改变,只是当我遇上他的那一刹那,我却转身落荒而逃.


那晚,我在日记本上记下这么一段话,然后,包好,把它放进了箱底:


     怀念是苦涩的,虽然其中不乏有甜蜜的真实;然而,真实始终是遥不可及的。  曾经用心的徜徉于情感的天空,纯清的浮云是飘逸的衣袂;在难以触摸的困扰中,思念变得沉重。不是我不情愿,而是我没有轻易飞翔的翅膀。就是真的伴随着勇气的风帆启航,又担心彼岸的背影是我感伤的落寞。然而就是如此,为那真实的冷淡甘愿经历。

  相见不如怀念。在怀念的岁月中,忍耐是折磨人的情殇。真挚的情感也许不惧怕时光的考验,而时光却能磨蚀掉那初始的激情。在梦里,在思念中,在望眼欲穿的希冀中,只能用心来感触--感触你本为真实的缥缈。祝福是真诚的,爱恋是永恒的,牵挂是肺腑的,而所有的这一切感动,只有默默的孤独和泪花可以承受。

  怀念是痛苦的,仅仅为了那难以接触的真实。从未怀疑过这纯洁的情感,但却被这情感所困扰。虽然不是太喜欢那复杂,也为那简单而回避,复杂的事物往往顾虑沉重,简单的事物往往轻描淡写。一个无法解答的问题,令心理的矛盾模糊不清。

  爱上一个人很容易,就怕这爱上只是一种怀念;怀念一个人也很容易,就怕这怀念是难以逾越的相见。

  身在距离的情感彼岸,为一个怎么也真实不起来的人影而怀念。也许,我们都过于太理智;也许,我们都过于太现实。只有在相见不如怀念中,挽救心灵深处那残存的浪漫,殊不知在理智和现实的顾虑中,我们会失去真实的自我,而变得麻木或是冷酷。没有愧悔,没有遗憾,没有永远你所给予我的仅仅的怀念,会成为一种真实的甜美和接触,还有那永恒的记忆和故事。

 


评论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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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angwinnie发表:
这个故事我喜欢
8 月 13 日
漫咖啡发表:
好久没来了!怎么都写在一个帖子里啊??
11 月 8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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